[TheAu]“小船恐怖分子”头目五月出狱,澳大利亚多名高危恐怖主义罪犯将获释

搬砖工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发表于 2023-4-14 15:39: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复制链接]
0 170

自称为传教士的“小船恐怖分子”头目罗伯特·穆萨·塞兰安东尼奥(Robert Musa Cerantonio)因计划推翻菲律宾政府而被判7年监禁,他将于5月出狱。

他是今年将被释放到社区的7名高风险恐怖分子罪犯之一,政府和警方准备放弃继续拘留令,继续拘留令允许当局在那些危险人士在刑期结束后继续拘留他们。


未来被释放到社区的高风险恐怖主义罪犯似乎将受到延长监管令的监控,这是2021年引入的新权力,允许比2005年以来实施的继续拘留令更严格的监控和监控。


延长监管令的广泛使用预示着澳大利亚对已服刑期满但仍可能对社会构成风险的恐怖主义罪犯的管理将进入一个新时代。


这些监管令将允许警方每天24小时控制和监控违法者的行动、交往和通信,禁止他们与特定人士联系、访问违禁材料或使用特定的社交媒体或加密通信。


它可能会给联邦和州警察以及ASIO的资源带来沉重的负担,有时需要数十名警察来监视一个高风险的罪犯。


38岁的塞兰安东尼奥将于5月9日在墨尔本获释,他因准备入侵外国从事敌对活动而服刑。


他将是独立国家安全立法监测专员格兰特·唐纳森(Grant Donaldson SC)今年3月发布报告以来公布的第一个高风险恐怖主义罪犯。格兰特·唐纳森批评持续的拘留令不成比例,并敦促政府废除这些命令。


司法部长马克·德雷福斯(Mark Dreyfus)没有表明他是否会接受唐纳森的建议,只是表示他正在考虑报告的结果。


澳大利亚联邦警察(AFP)似乎已不再寻求继续拘留令,其预计将对即将获释的两名备受瞩目的罪犯申请延长监管令:新州的布莱克·彭德(Blake Pender)和维州的阿卜杜勒·纳赛尔·本布里卡(Abdul Nacer Benbrika)。



Blake Pender’s continued detention order ends this year. Picture: AAP

彭德的案件很复杂,涉及恐怖主义定罪和其他暴力犯罪。在刑期结束后,他继续服了一年的继续监管令,将于9月获释。


本布里卡是21世纪初一起受基地组织启发的袭击澳大利亚地标的阴谋的头目,在15年刑期结束后,他已经服了三年的继续监管令。


警方预计不会申请继续执行该命令,但将申请延长社区监督令。


本布里卡将被关押到12月,他目前正在进行几起法律纠纷,包括对政府剥夺他澳大利亚国籍的决定提出上诉。


2016年5月,塞兰安东尼奥带领一群人从墨尔本拖着一艘小船到约克角,打算航行到菲律宾,意图加入推翻政府并实施伊斯兰教法的运动。


这一不可思议的计划从一开始就注定要失败,因为这艘船只有7米长,而且这些人都没有海上航行的经验。当他们慢慢地拖着小船穿越澳大利亚时,警察偷偷地跟着他们。


另外五名男子随后因该阴谋被判入狱。所有人后来都被释放了。


在2016年为其中一人举行的保释听证会上,代理警长亚当·福利(Adam Foley)告诉维州最高法院,全球情报机构认为塞拉安东尼奥是世界上第二或第三大最有影响力的“圣战”传教士。




塞拉安东尼奥是一名澳大利亚裔意大利人,他皈依了伊斯兰教并成为自封的传教士和精神领袖。他声称自己已经放弃了伊斯兰信仰和极端主义意识形态,鼓励其他人“远离同样的错误”。


他没有提前获得假释,已经服完整个刑期。


总检察长办公会拒绝就是否会在塞拉安东尼奥服刑期满后寻求继续拘留令或延长监督令发表评论。


一位发言人说:“总检察长在这些问题上听取了各机构的建议。”


联邦警察拒绝就将寻求何种限制令(如果有的话)发表评论。


“联邦警察不是有资格获得扩展监管令/CDO的罪犯的申请人,”一位女发言人说:“总检察长办公室才是负责的机构。”


其他高危恐怖主义罪犯也将在未来几年获释,因为那些在过去十年伊斯兰国的恐怖浪潮中被判中等刑期的人将开始完成他们的刑期。


悉尼男子诺沃兹·阿明(Nowroz Amin)曾试图前往孟加拉国从事暴力极端主义活动,他因被判准备或计划恐怖行动而服刑5年零4个月,将于10月获释。


另一名悉尼男子尤瑟夫·乌维纳特(Youssef Uweinat)因是伊斯兰国成员而被监禁三年零11个月,预计将于今年11月获释。


第三名男子易卜拉欣·加扎维(Ibrahim Ghazzawy)曾帮助策划了一起在悉尼被挫败的恐怖袭击,他被判处8年监禁,预计将于12月获释。


(本文版权为《澳大利亚人报》所有)



Related


转自澳大利亚人报
原文地址:https://cn.theaustralian.com.a...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澳新论坛

Powered by Discuz! X3.4© 2001-2013 Comsenz Inc.  Templated By 迪恩网络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