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Au]贝拉米前CEO控诉母公司蒙牛:违反外国投资义务

搬砖工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发表于 2022-12-9 12:3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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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拉米(Bellamy’s Organic )公司的前首席执行官指控这家婴儿营养品公司的中国所有者违反了外国投资规则,并放任了年龄歧视和性别歧视的做法。


这家食品巨头的前首席执行官Tarsi Luo,又名罗霄(Xiao Luo),声称她在8月被解雇,因为她抱怨性别薪酬差距过大,并警告该公司要遵守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的义务。


中国蒙牛在2019年以14.3亿澳元收购了贝拉米公司,导致其从澳交所退市。


FIRB批准收购的条件是Bellamy’s的大多数董事是澳大利亚居民公民。


但罗女士在提交给联邦法院的文件中称,她向中国蒙牛的业务发展主管罗彦(音译,Yan Luo)汇报并由其管理,而不是向贝拉米的当地董事汇报。


据称,罗先生”开始指导和管理Tarsi的直接报告”,”在2022年3月与(贝拉米公司)的员工举行战略会议,并将Tarsi排除在这些会议之外”。


罗女士称,罗先生不是澳大利亚的居民或公民。她声称,6月份,罗女士提供了贝拉米公司收到的与FIRB条件有关的法律建议,并警告罗先生,公司可能违反了这些条件。


联邦法院的文件称,此后不久,罗女士被告知所有对澳大利亚员工工资的改变都需要中国蒙牛人力资源副总裁的批准。


罗女士由Maurice Blackburn的首席律师Josh Bornstein代理,她另外声称,她的工资还不到她的前任首席执行官Andrew Cohen的三分之一。



Andrew Cohen, Tarsi Luo’s predecessor as chief executive at Bellamy’s. Picture: David Geraghty

罗女士在法庭文件中称,在蒙牛设定了 “不切实际和无法实现的 “收入和利润目标后,她没有收到长期激励金——这本将使她33万澳元的基本工资提升到632,068澳元。


罗女士向中国蒙牛负责人力资源的副总裁刘丽君(音译:Lijun Liu)投诉了这一行为,据称刘丽君驳回了这些担忧,并告诉她,由于她 “非常年轻”,工资会更低。罗女士称她被告知,在确定工资时,年龄和背景等因素都会被考虑在内。


罗女士回应说,”‘这里是澳大利亚,如果按市场价格支付会很感激’,刘丽君回应说,’你不了解中国蒙牛的文化’,”文件写道。罗女士在担任首席执行官期间是37岁和38岁。


3月,即在那次谈话后一个月,中国蒙牛宣布除罗女士外,贝拉米的所有员工加薪3.5%。她在一次会议上向蒙牛抱怨自己被排除在加薪范围之外,并说她的 “工资对她的责任水平来说是不够的”。”在那次会议上,罗彦回应说她很’年轻’,”联邦法院的文件写道。


贝拉米公司曾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将加德满都零售品牌的前所有者、女商人Jan Cameron算作其最大的投资者。


但在中国蒙牛提出收购要约之前的几个月里,其股价出现下滑,因为这家婴儿配方奶粉生产商多次未能获得继续向中国市场出口的必要批准。这使其与包括A2牛奶在内的大型生产商相比处于重大劣势,后者的市场估值超过47亿。


时任财政部长Josh Frydenberg批准了中国蒙牛的收购,他说这将 “确保贝拉米公司能够继续支持澳大利亚的就业,并加强其扩大国内市场的能力以及出口机会”。


有三个条件——贝拉米的大部分董事是澳大利亚居民公民,其总部在当地保留十年,并且在维多利亚州的婴儿奶粉加工设施中至少有1200万澳元的投资。


Frydenberg先生当时说:”有条件的批准表明,我们的外国投资规则可以促进这样的收购,同时向社会保证,决策是以确保澳大利亚国家利益的方式进行的。”


自那时起,贝拉米公司还获得了进入利润丰厚的美国市场的机会,使其成为第一个能够向美国出口的部分国有中国实体。中国国有的中粮集团是中国最大的食品加工商、制造商和贸易商,也是中国蒙牛的主要股东。


联邦法院的文件还概述了贝拉米公司雄心勃勃的增长计划,罗女士声称,她的短期激励金是根据2022年350%的增长目标——或约6亿澳元的实际价值——设定的。她说这一目标被降低到2.38亿澳元,但无法实现。


罗女士起诉公司,要求赔偿过去至少341,000澳元的经济损失——包括支付给她的工资和她的男性前任的工资之间的差额,以及长期激励金的价值。


文件显示,她还要求赔偿至少5000澳元的医疗费用,未来的经济损失,以及8万澳元的 “羞辱和痛苦 “赔偿。


(本文版权为《澳大利亚人报》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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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澳大利亚人报
原文地址:https://cn.theaustralian.co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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