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于当地时间22日宣布,对中国游泳运动员孙杨处以禁赛51个月的处罚。
此前CAS曾判处孙杨八年禁赛,但这一决定在2020年年底被撤销。新的禁赛令从2020年2月28日开始计算,这也意味着孙杨将无缘东京奥运。
CAS称新的禁赛期时长体现了2021年新版国际泳联反禁药条例有关多次违规处罚幅度的规定,是在考虑“所有有关情况”后做出的决定,且为“合规范围内的较低水平”。
2018年9月,孙杨在一次兴奋剂检查中将已经采集的血样砸毁。孙杨方称这是因为检查人员未能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国际游泳联合会认同了这一说法,没有对孙杨做出处罚。随后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将此案诉至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以错过禁药检测为由要求对孙杨做出二至八年的禁赛处罚。
在第一次八年禁赛处罚决定作出后,孙杨方面指称CAS主席Franco Frattini对中国有过歧视性言行,其对中国的立场会影响裁决的公正性。瑞士联邦最高法院支持了这一意见,随后CAS组建了全新的仲裁庭,并在今年5月底对孙杨一案再次召开听证会。
新的CAS仲裁庭裁定,孙杨在2018年9月一次反兴奋剂检测期间的行为构成两项违规,分别为“逃避、拒绝或未能提供检测样本”及“篡改或被指控篡改任何违禁药物管控程序”。CAS以此对其做出禁赛51个月的处罚。
目前,国际泳联已发表声明,确认将执行这一禁赛处罚,也会“细心考虑这一长达90页的决定”。
转自SBS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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